“反盗版百日行动”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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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1:23 新京报 | |||||||||
正规销售点经营盗版音像软件列为重点查处对象 本报讯(记者王荟)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等10部委联合开展的“反盗版百日行动”昨日在北京启动,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发布了查处行动方案,将重点查处正规音像经营企业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等行为。
按照统一部署,7月15日至8月15日各区县相关经营场所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从8月16日至10月15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对公示期后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由文化执法部门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一次经营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文化执法部门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扫黄打非”办联系电话为82236215、82236249,对行政部门及其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从事、纵容、包庇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行为,社会各界也可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部举报电话640145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