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医院接受媒体采访需提前两天报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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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1:4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据《新快报》报道,医院联络媒体采访和接受媒体采访要提前两天将有关材料报送卫生局审批。这一规定来自广州市卫生局日前向市内多家市属医院发布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广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周国生称,该规定出台只是为了防止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道听途说,搞乱正常医疗秩序”。
周国生解释说,出台这一规定主要是便于卫生局了解医院宣传的内容。有记者提出此举可能影响市民的知情权,周国生说:“医院如果要邀请媒体报道,可以马上到局里……广州市很近的嘛。”但是他也表示卫生局的领导有时候忙着开会或者出差,无法审批,难免会拖延时间。“我起码要看看,我要负领导责任啊。”他说。 有负责医院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规定出台后,会影响医院进行宣传的积极性。一家三甲医院的宣传负责人则在安排媒体采访时说:“现在局里管得严格,不知道你们的采访是否会涉及其他话题。”上周因记者临时到某市属三甲医院采访,通讯员不停地给局里打电话报告。她说,现在事事都要向上级反映,以免出了问题,再被追究责任。 对于医院的这种表示,周国生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如果有媒体要求采访医院,告诉卫生局,局里一般会支持采访的。”他说,“医院要积极宣传自己,怕什么麻烦呢?医院要树立好的形象,好的方面要多宣传,不好的问题要主动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