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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瑛物业欠费执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2:4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朱明瑛与物业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昨天,朝阳法院宣布朱明瑛所欠的物业费已执结。

  去年10月,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著名歌唱家朱明瑛以欠缴物业费告上法庭。同年11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朱明瑛给付建国物业公司2万余元及滞纳金1000余元。朱明瑛上诉后,市二中院于今年5月终审维持原判。判决后朱明瑛迟迟没有付款,建国物业公司遂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做工作,朱明瑛于7月17日将全部执行款送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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