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区林权改革试点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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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3:50 山西晚报 | |||||||||
新华社7月20日电(记者董峻孙英威)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20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日前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据介绍,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浅山区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
试点的范围是,伊春林区5个国有林业局中的15个林场(所),试点规模仅限于商品林地,面积为8万公顷;承包经营林地的对象是试点林业局的林业在册职工。 试点的实施方式是,按一沟一系一坡的自然界限,并结合森林经营区划,按每户5—10公顷的规模,实行林地承包经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不超过50年。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