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温作业中暑可获工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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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4:40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该市今年已有两宗高温作业中暑被认定为工伤。 去年8月,深圳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员工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去年共有11宗高温作业中暑获工伤赔偿,今年以来有2宗。
深圳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按照《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的规定,每年7月到9月,用人单位应给露天作业员工发放高温保健费,高温保健费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对于经常在35℃以上室内工作地点作业的员工,用人单位也应该按以上的标准发放高温保健费。他还特别提醒,高温补助不能列入最低工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