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专家会诊中国"公共安全应急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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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5:00 国际在线 | |||||||||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日电 (记者 徐长安):中国的公共安全应急体系近来备受关注。为给政府行政提供参考,中国民主同盟二十日在北京召开“灾害与社会管理”专家论坛二00六年会,就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减灾与应急管理对策及正在全国人大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等,交流意见,会诊“公共安全应急体系”。 今年五月,清华大学公布了《中国城市居民危机意识网络调查报告》。报告显示,
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认为,中国从二00三年应对“非典”的被动遭遇战到提出“建设公共服务型、社会管理型政府”、“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建设管理体制创新”,中国公共安全建设的重要性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功告成”,蒋树声认为,实现这些目标,需要付出艰辛努力。 出席论坛的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闪淳昌认为目前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国务院要求还有五方面差距,包括:一些应该制定应急预案的地方尚未完成预案制定,全国沿海十一个省份尚有七个没有制定省级防台风预案,受台风威胁的县市中仍有百分之二十八没有编制相关预案;一些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颁布实施和报备情况差;部分中央驻各省(区、市)单位的应急预案向地方政府报备工作差,驻滇、驻渝中央单位仅有三分之一制定预案并向当地政府报备;许多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不少预案缺少培训和必要演练。 闪淳昌提议,除及时改变以上问题外,在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时,要把预案与风险分析相结合,提高预案质量。 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史培军提议建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体系,从灾前预警、灾中响应与处置到灾后恢复与重建,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动员地方政府、企业和社区力量,实现减灾资源综合利用。史培军还提议改革教育专业设置,培养减灾与应急管理方面的人才。 正在全国人大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撰写人之一、清华大学教授于安从提高政府应急法律能力方面提出观点。于安表示,从二00四年以来,国家行政应急制度大致轮廓开始清晰,由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和应急法制组成,即“一案三制”。于安解释说,《突发事件应对法》旨在从法律上正确规范政府应急行为,明确政府实施应急行为的条件、程度、时间、方式应取得社会普遍认可和取得合法性评价,公正地调整由于应急管理产生的社会关系,提高政府应对危机的法律能力。 本次论坛是民盟中央自二00三年开展“灾害与社会管理”专家论坛以来第四次年会,本次年会主题为“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