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套”打伤11村民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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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5:3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要露滋王荣忠实习记者王宜墨)2005年6月18日,西安市牟家村在城中村改造中,因村民对赔偿金额不满,牟家村原村委负责人联合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毕左锋等人,纠集数名社会闲散人员将11名村民打伤(本报曾报道)。昨日,6名被告人在雁塔区法院受审,牟家村100多名群众到庭旁听。 赔偿起纠纷聚众打伤11村民
此案经公安雁塔分局侦查终结。2005年10月19日,雁塔区检察院以毕左锋、王文学、阎有记、阎涛、郭洋、马建军6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向雁塔法院移送审查起诉。其间,法院于同年11月18日退回补充审查,同年12月18日补查重报。2006年1月17日,再次退回补充侦查,同年3月7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昨日法庭上,雁塔检察院诉称,经依法审查查明,2005年6月17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毕左锋、王文学、阎有记、阎涛在陕西国汇房地产置业公司董事长毕左锋办公室内,就次日在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牟家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建设拟用地皮的前期事宜,进行商议。 为防止村民再次出面阻拦以及火灾事故发生,牟家村村委主任阎有记叫来阎建红共同商议对策,阎建红与国汇公司保安部经理王文学,就次日事宜进行了具体商谈,后确定毕左锋出资,由阎建红负责纠集人到现场协助维持秩序。后毕左锋经王文学之手当场付给阎建红1万元,作为交通、吃饭等花销。6月18日,毕左锋、王文学、阎有记等人相继赶至牟家村工地,阎建红已纠集郭洋、马建军等七八十人到现场。牟家村村民上前阻拦,王文学指挥郭洋、马建军等社会闲散人员用木棍追打村民,致牟家村11位村民受伤。郭洋、马建军被当场抓获,警方从郭洋、马建军驾驶的面包车中查获木棍140根、手套27只。后经法医鉴定,被打人均属轻伤、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 被指控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检察院认为,毕左锋、王文学、阎有记、阎涛不能正确处理在城中村改造工程开发中,开发商与村民的民事纠纷,策划并指派他人纠集被告人郭洋、马建军等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追打村民,造成2人轻伤,7人轻微伤,2人不足轻微伤的后果,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6被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上,伤者也分别提出了不同数额的民事赔偿请求。 昔日“兄弟”如今无人愿担责 庭审中,六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罪名进行了辩护,他们对村民被打受伤的事实未持异议,但均否认打人者是自己所纠集,另有多名被告人辩称,自己并未动手打人。法庭最后陈述时,多名被告流下悔恨的眼泪。 听到被告人如此辩解,旁听席上的村民议论纷纷:“打人的时候,一个比一个厉害,现在反倒都不敢担责任了。”村民刘先生说:“以前称兄道弟讲义气得很,现在咋又恨不得把罪名都推给别人。”昨日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至下午4时。法庭宣布休庭,未作当庭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