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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销售监管力度加大 购房者选择余地将更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6:53 扬子晚报

  本报讯南京市房管部门在两个月前出台的房产销售“十条新规”中,要求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十天内必须开盘销售;而上周建设部则将开盘期限缩短至十天,显然这对开发商销售行为的管理更加严格。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力度的加大给楼盘的资金回笼带来不少压力,但对于购房者来说却是利好消息。

  据了解,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在上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规定,“房地产
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南京一些开发商认为,此举对于减少不良企业的“惜售”行为将起到正面效应。宁南一家楼盘的销售经理分析说,从市场供求关系上看,缩短开盘时间将导致上市量有所增加,购房者的选择余地将更大,这对于消费者来说肯定是件好事。他告诉记者,自从去年宏观调控实施后,国内不少城市都缩短了领取预售许可证后开盘的时限,一般都在半个月至二十天以内,今年的楼市新政出台后,北京更是缩短到只有三天,监管力度的加强对于市场的规范将起到积极作用。

  不过,也有一些地产界人士认为,在越来越严厉的政策背后仍有“文章”可做。一家城东楼盘的销售负责人笑称,如果南京真的执行十天内必须开盘的规定,开发商完全可以采取推迟领预售许可证的方法“破解”。甚至在南京刚刚颁布“十条新规”时,便有相当多的开发企业很“庆幸”没有领证,不然三十天内肯定无法开盘。业内人士分析说,过去不少楼盘都希望越早领证越好,这样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蓄水”,待到客源稳定后再开盘,从而制造抢购的局面。随着监管的加强,今后开发商在卖房时资金回笼的压力会有所增加,购房者则显得较为从容。(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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