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力系统降薪30%至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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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7:16 重庆商报 | |||||||||||
电力垄断亮起了红灯(资料图片) 电力系统要降工资了,有的人说要降低30%-50%,也有人说要降到1997年的水平,下个月就开始执行。传言并非空穴来风——从5月起,江苏电网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始按
措施1 杜绝企业负责人自定酬薪 此次降薪风暴,情绪激动的不单是职工,当然还包括地方的老总们——除了降低员工收入,国家电网公司还明确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收入纳入国网公司总部管理,总部统一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杜绝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 至于制度未涉及的人员,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各级单位已经陆续开始向上报送“薪资方案”。虽然具体的减薪标准各地不一,但基本上按照“企业工资总量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平均收入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的标准来执行。 在此之前,电网系统的各级单位基本实行了年薪制,而在没有参照标准的情况下,年薪制容易演变为负责人的变相加工资——知情人士说,“很多地方一般而言正(副)处级一年30万左右,正(副)科级15万到20万。” 措施2 剑指工资单以外的“三产” 一张瘦长的工资单并不足以反映电力系统收入的真实状况——虽然相比很多行业,工资的收入已经相对较高。但在电力行业关键看工资单以外的收入。 但电力行业人士并不愿意把它称为“灰色收入”,他们认为这是分红,是职工入股多经的分红。所谓“多经”,就是电力职工投资的多种经营产业,也称为三产或辅业,与主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多经搞得好的地区,收入就高。因为可以利用关联交易,将主业的利润转移到职工自己投资的“三产”上。审计署对电力行业的审计确认了这一点——由于电力行业的垄断使得三产企业往往能获得高额利润,内部职工个人入股便成了分取利润的最好手段。在这次电网系统的减薪风暴中,国家电网公司已经提出了“严禁主业单位接受多经企业的工资返还”等规范工资收入来源的措施。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