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交审议 异地购房可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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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7:1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昨天分组审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根据《草案修改稿》,异地购房同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审时,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国务院条例没有对贷款地域范围作出限制,地方条例也不应作出限制,《条例(草案修改稿)》采纳了这个意见,明确:“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
在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对困难群体提取公积金作了照顾性规定,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在审议中透露,对于低保户、特困户、重症患者提取公积金或申请贴息的具体操作办法,管理中心正与民政、劳动保障和总工会等部门沟通,并将依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标准进行操作,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 与会人员在审议中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探索“住房反向抵押”的“以房养老”方式,即拥有一套住房的退休老人,可以将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专门机构,每月从该机构领取一定数额生活费,去世后这套房子由该机构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