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迎面冲来摩托手受惊摔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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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7:2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黄瑞丽孔华)摩托车驾驶员为避让快速行驶的货车摔倒身亡,货车司机是否要对这起没有发生碰撞的意外事故负责?7月19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货车司机承担40%%的赔偿责任。 2005年9月17日7时许,家住合肥政务区的李先生骑摩托车上班,沿习友路由东向西行至怀宁路路口时,迎面遇上逆向行驶的货车,李先生急忙避让,不料撞上路中心的护栏,
年仅30岁的李先生意外身亡,给家庭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今年4月24日,李先生的父母、妻子、儿女共5人向蜀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师傅及其挂靠的单位赔偿经济损失38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吴师傅认为,自己没有撞到李先生,车辆之间也没有碰撞,自己没有任何过错。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认为,李先生是为了避让货车才发生事故,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其自身在驾驶中未注意安全行驶以及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虽然两车没有碰撞,但吴师傅未注意观察路况和安全驾驶,负有40%%的责任,判决吴师傅赔偿李先生家人损失12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