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院重新裁定重新裁定赵建铭加付700万保金继续保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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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7:3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台北讯台北“地方法院”20日晚间19时许针对赵建铭是否继续羁押开庭重新作出裁定,赵建铭被裁定加保700万新台币(共交付保金1700万)获得继续保释。 赵建铭、宽带房讯总经理游世一和前“台开”董事长苏德建交保裁定遭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开庭重新审理,检方庭讯中表示,游世一和苏德建可交保,但赵建铭仍有必要羁押。
检方庭讯中表示,游世一和苏德建可以巨额保释金交保,其中游世一交保金额应提高到新台币一亿两千万元,苏德建交保金额则应提高到4000万元,但赵建铭仍有逃亡和串供之虞,应予羁押但不禁见。 台北“地检署”7月10日侦结“台开”内线交易案,台北“地方法院”在被告移审后裁准赵建铭、游世一1000万元,苏德建50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7月14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诉。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赵建铭有逃亡之虞,且赵建铭等三人犯罪所得达一亿元以上,符合“刑诉法”重罪羁押要件,却仅以500万元、1000万元交保,且交保金额裁量标准不一,7月17日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