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收费公示制有望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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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7:5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更多市民距离明明白白交纳物管费的日子已经不远了,记者昨日从长沙市物价局获悉,目前长沙县已经率先创建起了物业管理收费公示制,这一先进经验有望得到推广。 长沙县物价部门日前开始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其具体做法是:按省物价局湘价服[2004]178号文件规定,将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基准价、浮动幅度及其他有关收费指导标准中的三级收费标准公示,特别是收费标准公示部分
长沙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公示制的推行使业主明明白白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了解了自己在交费后应该享受哪些服务,享受服务情况怎样。记者 戴 丹 实习生 肖 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