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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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8:15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对可能出现的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紧急事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依法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西宁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应急预案》适用于西宁市辖区突发的、造成群体健康损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按不良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不良事件分为两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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