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字路口直行车遇红灯亮不得通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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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00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杨毅王栋高树起记者刘平)近期,本报和交管局接到众多市民打来电话询问,丁字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红灯亮可否继续通行。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车辆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及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和行人通行情况可通行,但没有规定T形即丁字路口右边无横道直行车辆遇红灯可通行。因此,丁字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如遇红灯,不管是否妨碍被放行车辆
责任编辑:孙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