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提示]安全就医指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2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楚燕 实习生 彭薇)求医看病如何避免上当受骗?普通百姓怎样识别非法行医行为?昨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请他们为广大患者“指点迷津”。 看证照,选合法医疗机构 合法医疗机构是指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登记注册,领取了由卫生行
防医托,须当心温柔陷阱 千万不要轻信车站、大医院门口的医托。医托往往会假装热情地列举一大堆“实际”例子,用花言巧语向患者极力推荐某医疗机构或某位特定的医生。 专家提醒,就医前要选择好就医的单位,直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问药。如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有怀疑,可拨打市、区卫生局医政科的电话进行咨询。 请注意,要保存医疗凭证 患者就医后要妥善保存相关医疗凭证,包括门诊病历、各种检查和化验报告、收费票据等。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凭这些凭证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些医疗机构拒绝向患者提供以上凭证,患者应积极索取,并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防上当,要留心街头义诊 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义诊活动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义诊活动要在批准的时间、地点开展,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应佩戴医疗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且在“义诊”活动中不允许有销售、推销等行为存在。 对在街头或居民区开展流动性免费量血压、诊断心脑血管病等疾病的流动性医务人员,要留意其是否为了推销产品,并注意鉴别其是否有行医执照,谨防上当。 当细心,辨真假医疗广告 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主体必须是正规医疗机构,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此外,在发布广告内容的同时,还要刊登出医疗广告的批准文号,并且不得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诊疗效果或利用患者及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等内容。 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2050120举报。(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