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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药挪用资金终审被判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30 石狮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7月20日电在医药市场上影响恶劣的“鱼腥草注射液”假药案,近日在广东省云浮市中级法院终审宣判。被告人段靖宁因犯销售假药罪和挪用资金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段靖宁曾是广东永康药业有限公司荣康注射液全国销售负责人,在2005年2月被公司解除负责人资格后,段靖宁仍利用其曾有的身份,在当年3月至4月间
,从身份不明的人那里购买了来历不明的“新鱼腥草素钠注射液”18件(每件2000支),并分别以每支人民币3.5元和3.4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得款12.3万元,致使该批药品分别流入广东惠州、福建和广西。同年4月,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仁爱分院临床使用该注射液后出现病人过敏反应。随后,福建、广西等地的购买者也向永康药业有限公司反映了有关情况,段靖宁售药事件得以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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