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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公布住房建设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7月20日讯市建委今天下发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在8月5日前,把目前正在施工和今明两年计划开工的开发项目上报市建委。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关部门将编制省城住房建设规划,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及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具体建设计划。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
房价格的意见》,各级城市(包括县城)人民政府要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各级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济南市建委在通知中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意见》,实事求是上报目前正在施工和今明两年计划开工的开发项目(含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不得虚报、瞒报。

  在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的《项目情况表》中,“住宅90平方米(含公摊)以下套型的套数、面积”作为单独一项,列在其中。《项目情况表》还包括项目名称、地址、性质、占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开工面积、竣工面积、计划总投资等内容。

  据悉,济南市的住房建设规划及今明两年的建设计划将由市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统一编制,明确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按《意见》规定的期限向社会公布。


记者 李琥珀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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