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汛期严查矿山尾矿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34 中国环境报 | |||||||||
张国洁 本报讯汛期来临,为严防尾矿库溃坝溢流造成污染事故,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环保局近日组织人员对全旗所有矿山企业尾矿库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大检查。 环保部门首先对矿山企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尾矿库生态环境安全的通知》
巴林右旗环保局一把手带领分管领导和生态监察人员对全旗矿山进行了严格的现场检查,在现场又针对个别矿山企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明珠矿业公司在15日内对其尾矿库进行加高加宽;要求富生银锌矿对其废弃的1号尾矿库进行回填,对现用的确良2号尾矿库坝体加宽加高,并在周围种植耐活植物20亩。 经过现场检查,全旗矿山生产企业排污基本达到环评要求,富生银锌矿坝基在原来20米的基础上又加宽加高40米,并在坝坡坝面种草加固,对废弃的尾矿库进行了封库。同时,将选矿废水沉淀后再打回车间,使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