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仍在高层阳台又起“无名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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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4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徐宏文 实习生 潘晟)昨天下午5点左右,马当路357弄2号一高层建筑16楼05室阳台突然起火,火势还殃及到室内,火灾原因据目击者称为楼上居民扔烟头所致。而此前这栋楼也曾发生过同样的事,居委会还为此在楼下贴出了告示,只可惜告示仍在,事故又起。 据目击者称,当时16楼的阳台上冒出黑烟,并且起了火,在此之前,他还看到有火
据了解,此前,小区也发生过因为高空扔火种引发火灾的事,小区物业特别为此贴出告示。记者在2号楼底楼的电梯旁公告栏上看到了这则通告:近期本大楼03、04室住户将烟蒂多次抛出,已将楼下住户晾晒衣物点燃,甚至飘落住户家中,严重威胁住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影响了大楼的清洁和消防安全。望广大住户不要高空抛物,若发现有人高空抛掷物、玩火立即报告公安部门、物业门卫、居委会。并标上了各部门的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