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管超限超载车辆及驾驶人 上“黑名单”3次吊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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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0: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彬)7月20日,记者从省交通部门获悉:我省近期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将实行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记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实行记分并列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上因超限超载驾照被扣3次以上的驾驶人,将吊销驾照,并永久取消其从事驾驶货车运输资格。 据了解,省公安交警总队将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和驾驶人
另外,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在高速公路连接线、匝道处设置相应的称重检测装置,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进行检测,凭检测单准许货车进入高速公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