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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范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 农民得8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0:0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7月21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任磊萍)今后,河南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不但要经过农民批准,而且农民至少可以得八成。这是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的。

  《意见》中指出,对土地补偿费必须坚持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也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
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征地涉及移民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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