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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部门对公路“三乱”进行专项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0:26 新文化报

  公路检查须“定点”

  本报讯(记者 陈澈) 昨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7月13日~8月13日,全省交通部门集中对公路“三乱”进行专项治理。

  严禁各级交通上路执法机构在未经批准的公路检查站点和超载超限检测站点检查车
辆;严格执行交通部及省有关治理超载超限管理规定,落实治超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纠;严格执法程序,对违章车辆,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认真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严格执行处罚标准,严禁乱罚款。

  继续对收费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撤除不符合规定的站(点),严格控制新站(点)的审批,加强站(点)及执收人员管理,使收费站(点)不仅合法化,并且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防止出现明脱钩暗挂钩现象。严禁给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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