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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十五”期间全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0:34 中国环境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环保工作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
,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奋力拼搏,克难攻坚,遏制污染发展,使重点城市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在此期间,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了鼓励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推动我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侯马市人民政府等6个单位为“山西省环境保护先进单位”,授予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为“山西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事迹和宝贵经验,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改善我省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实现蓝天碧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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