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 泰安限期治理164个废水污染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0:49 中国环境报 | |||||||||
贾倩倩 本报讯为进一步提高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确保治理后的废水在明年6月底前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山东省泰安市政府日前下发《泰安市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对164个废水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其中工业企业10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3家,市直医院、宾馆、饭店56家。
根据《计划》,2007年3月底前,泰安市所有废水排放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要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要求。其中,泰山华艺纸业有限公司等23家向泮河排污的工业废水污染源和济南军区第八十八医院等市区56家超标排污的医院、宾馆、饭店的治理任务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泰安市污水处理厂等3家污水处理厂、山东泰和东新股份有限公司等60家工业废水污染源的治理任务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新泰市海泉柠檬酸有限公司等22家工业废水污染源的治理任务于2007年3月底前完成。县(市)超标排污的医院、宾馆、饭店由县(市)人民政府下达限期治理计划。 泰安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限期治理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对限期治理计划落实情况定期检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治污企业必要的支持。限期治理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