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两大案件尘埃落定 两杀人凶手昨被执行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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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0:5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谢益)昨日上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会,宣判故意杀人犯李井彬、王刚死刑。宣判会后,李、王二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李井彬、王刚分别是海港区公富庄村一家三口被杀惨案和教育学院一名学生被杀、三名学生受伤案件的凶手。
44岁的李井彬是公富庄村农民。2005年2月23日,他的妻子王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对门杨某因扫雪问题发生争吵。王某与李井彬及16岁的儿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三人和杨某一家发生争吵继而动手厮打,导致杨某一家三口死亡。 28岁的王刚,原籍黑龙江省北安市,2005年在秦市某教育学院食堂打工。2005年5月23日,王刚、胡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故与唐某以及和唐某同行的该校学生李某、赵某、张某、杨某等人发生争吵。王刚持刀将张某和唐某砍伤。后双方相互厮打,赵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唐某和李某不同程度受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