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妻”虚报“机要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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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1:30 今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茆雷磊)台北消息:台湾地区民意代表邱毅20日向台湾媒体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称这些发票被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陈水扁的“机要费”。 邱毅说,台湾当局审计部门已经查出陈水扁办公室确实曾以台北君悦饭店的发票核销“机要费”,邱毅愿意提供手中的发票复印件,供审计部门核对。只要证明陈水扁办公室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君悦饭店从2003年至2005年,共开立120余张、金额逾千万元的发票给“台湾红”公司负责人李慧芬。李慧芬表示,其中有44张手写式发票被自己的堂姐李碧君拿去给吴淑珍虚报“机要费”,金额为335万余元。 邱毅20日所出示的这8张发票是连号的,但是在开出的票面日期上却出现了“倒序”:第一张发票的票面日期写为2004年11月19日,第三张发票理应是在第一张发票之后开出的,但票面日期却写为2004年11月1日。台湾的五星级饭店很少开手写发票,而这8张发票全为手写,且笔迹一致。邱毅称,上述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次性开出的“报账发票”。这些发票是李碧君拿去给吴淑珍虚报“机要费”的发票中的一部分。 对于邱毅的“爆料”,陈水扁办公室并未明确否认,只是宣称陈水扁的部分“机要费”属于“秘密外交”经费。对于陈水扁办公室的说辞,邱毅回应说,“外交该由‘外交部’来做”,而且陈水扁的“机要费”中被列为“机密”的款项约为2500万元,根本不够“外交”支出。所以,陈水扁办公室这样的说辞,“几乎已坦承罪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