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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363套住宅被查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3:16 扬子晚报

  西安电西安市雁塔区法院18日在《铜川日报》上刊登的一则查封房产公告,就像一颗重磅炸弹“投”在了铜川市新区阳光小区。“买了多年的房子怎么突然就被查封,而且即将拍卖?”小区350多家住户人心惶惶,感到不可理解。

  公告称,法院在执行乌某等人与西安联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联强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西安联强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
院依据执行裁定书,对该公司位于铜川新区阳光小区的363套房产予以查封,并公布了具体查封的商品房楼号、单元号和房号。公告称,若对查封有异议,请相关利害关系人于公告之日起15日之内,携带相关证据到雁塔区法院执行二庭提出执行异议,逾期法院将对查封的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那么,查封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呢?雁塔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梁联慧说,2004年9月10日,雁塔区法院对乌某与西安联强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联强公司被判败诉。判决下达后,联强公司不服,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中院审理过程中,联强公司又提出撤诉。同年11月30日,西安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判决后,联强公司拒不执行,2005年1月20日,法院下发执行通知书。执行期间,此案原被告双方及联强公司提供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协议,针对联强公司欠原告700余万元的款项拟订还款计划。2006年3月9日,三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还款协议。此后,联强公司偿还了100万元,之后便再无下文。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清理欠款积案,雁塔区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联强公司对阳光小区住房有所有权的执行线索,依法对该小区的363套住房予以查封。

  位于铜川市政府大楼正对面的阳光小区,是西安交大开元集团下属的西安联强公司1998年开发的,是铜川市新区最早开发的商品房小区之一,共有商品房1190多套。当年铜川市主要党政机关迁移新区后,为提升新区人气,铜川市政府曾鼓励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阳光小区购买房子,并制定了一定的优惠措施,因此,该小区入住的业主很多都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据悉,雁塔区法院此次查封的363套房子中,有十余套还未售出,售出的房子中近一半业主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几名副市长。

  房子被查,业主们除致电雁塔区法院询问具体原因外,能想到的就是找开发商讨说法了。78岁的杨守杰曾是铜川市卫生局局长,他说他家的房子是一次性付款,已入住三四年了,即使开发商欠别人的债,也与住户无关,法院为什么要查封他的房子?面对老人的质问,开发商不断解释,这件事确实与业主没有关系,他们正与法院协调解决此事。

  阳光小区开发商——西安联强公司副总经理葛娜说,“法院之所以将售出的房子查封,主要原因是这些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没有拿到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法院误以为已经售出的房子仍是开发商的资产。”而铜川市中院一负责人称,最高人民法院曾做过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果业主已交完房款,且已经入住,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取得房产证,法院也不能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

  (有谋 露滋 宜墨)

  住了好几年的房屋被查封,300多业主感到不可理解。

  

陕西铜川363套住宅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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