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移植患者可享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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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3:50 北京晚报 | |||||||||||
本报深圳讯记者昨天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深圳市将从8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将心脏移植、肝脏移植和恶性肿瘤的细胞免疫疗法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另将广州5家医院作为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深圳市出台多项社会医疗保险新举措,将大大减轻参保人特别是心脏移植、肝脏移植和恶性肿瘤患者的经济负担。心脏移植、肝脏移植和恶性肿
心脏移植、肝脏移植和恶性肿瘤的细胞免疫疗法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也有“上限”,其最高限额与其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即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以上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为方便参保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和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5家医院签订了协议书,将其纳入深圳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徐恬刘冰莹X0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