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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学生状告一卡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3: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办理学生月票一卡通后,中国政法大学2004级学生林某因认为一卡通公司在收取他的月票预付费后又收取月票卡押金的行为违法,而经他多方咨询月票卡的成本仅为4元一张,因此林某将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退还多收取的16元押金。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因林某放假回家,两名林某的同学以其代理人身份坐到了原告席上。两名学生在庭
上讲,就IC卡的成本问题,林某曾电话咨询了广州一家制卡公司,工作人员华先生告诉他,他们公司生产的公交一卡通卡有1KB和4KB的两种,前者成本5元左右,后者9元左右,但如果IC卡数量达到百万张以上,成本会更低。而对于法官询问的得出“4元成本价”的证据,她们却显得很为难,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去调取证据。随后她们向法官提出了要求法院调查取证的申请。

  一卡通公司的代理人在庭上辩称,一卡通公司的发卡行为尽管是企业行为,但在收费的问题上受政府约束,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押金事项在发卡前就已申报相关部门审批。一卡通为4KB容量,芯片模块是进口的飞利浦原装产品,是委托制造银行卡的专业厂家制造的,成本较高。其工本费经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为20元,而且在消费者办理退卡时20元押金将全额退还。该代理人解释说,收取押金也是为了督促消费者妥善保存该卡,避免一人多次领卡、随领随丢等卡资源的浪费或滥用。另外,一卡通允许透支乘车一次,而本市使用一卡通的公交车最高票价为11元,“因此收取20元的押金是合理的”。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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