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权改制试点启动 黑龙江省伊春市先试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3:58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昨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日前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据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司长肖兴威介绍,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对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业管理局依法加强经营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