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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运输车辆11月底前换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4: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广东省交通厅近日发出《关于粤港澳出入境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换发新版运输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粤港澳出入境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要在11月30日前换领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通知》规定,凡经营期满并经省经贸厅同意延期经营的粤港澳出入境道路运输企业,在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须具备相关资料,填写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换证登记表后,交由辖区运管部门核准;辖区运管部门加具意见后报交通局备案审查并领发新证;申办人凭换发后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直接到辖区运管部门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林翎越道信)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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