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积极出台优惠政策 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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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5:4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长春7月21日消息(记者沈剑华 刘源源 实习记者梁晓双)“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将把旅游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优先发展,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产业大省的跨越。近日,吉林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吉林省规定,对旅游星级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价格,有限电视收视费按不高于实际安装终端数的70%收取。对于亏损的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
积极推动“无障碍”旅游。对异地旅游客运车辆轻微违章和一般事故,简易从快处理,减少旅客滞留时间。 同时培育和建立旅游商品开发基地。在建设初期,政府投入引导性资金,用于旅游商品设计研发经费的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