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内蒙古居民用电价将上调 上调幅度不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5:4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呼和浩特7月21日消息(记者阿都钦 通辽台王玉甫 包头台记者李纪强) 7月21日 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在通辽市召开蒙东地区居民电价调整听证会。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东部地区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4391元/千瓦时。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对电价的影响,东北电网有限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同意后,已形成《关于调整内蒙古东部
电网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报告》。《报告》拟对该地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在原有基础上上调1.89分/千瓦时,调整后直供价格将达到0.458元/千瓦时,这也是蒙东地区连续三年内的第三次居民电价上调。

  来自赤峰市和通辽市的各界听证代表,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东北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负责人就电价上调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听证会最后决定,原则通过此次电价调整方案,并将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再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后执行。

  7月13日,调整自治区西部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在包头召开。 这次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因为2003年以来,全国各地经济运行中资源约束矛盾加剧,煤、电、油、运价格全面上涨。调整后将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疏导突出的电价矛盾。这次电价调整方案中除了测算煤价上涨、铁路运费涨价以及供电损耗等因素之外,还包括了电网企业代收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开证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经过综合测算,自治区两级电网销售电价加价总水平为每千瓦时1.7分钱,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原来的每千瓦时4角1分钱, 上调到每千瓦时4角3分钱。

  居民用电的价格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本次听证会特邀了23位来自社会各界的消费者代表,对于每度电价上涨两分钱,消费者代表们表示可以接受,上涨的幅度不大,对居民生活没有太大的影响。 另外,这次的电价调整特意减轻了城乡中小学用电负担,将城乡中小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生活电价,每千瓦时下周调了8.5分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