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冒死抵抗强奸 女作家发帖遭抨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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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6:42 深圳晚报 | |||||||||
据信息时报报道面对强奸,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连日来,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引爆各大社区论坛,名为“深海水妖”的发帖者——女作家陈岚更是遭到反对者的狂轰乱炸。 发帖反对冒死抵抗强奸
帖子的起因缘于一宗命案:一位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经披露后引起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女作家陈岚却独树一帜,抛出“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的言论。陈岚说,那些倡导女性冒死反抗性侵害的男性,其实是在潜意识里认为“男性的性专属权大于女性的生命。”这种要求首先在道德上是过分的,保存女性自身的安全理应放在首位;其次,这种要求“它以不对称的牺牲,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 意见多元论战激烈 帖子发布后,立即引发激烈论战,各方观点言辞激烈,甚至对女作家发起人身攻击。支持者觉得面对强奸,确实是保命最重要,而身为反对者的“90后VIP玄幻”说“女受害者反抗的本身就是保护生命”。而且,“经心石”表示,虽然忍辱偷生是一种选择,但把身体和尊严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女人让他尊敬。 更多的人对此没有确切的答案,觉得反不反抗因人而异。也有人认为,看客无权对抗暴论是非。 应提高防范意识与素质 北京律师金占良认为,强奸罪是我国刑法中八大重罪之一,女性在面对强奸等犯罪行为时,反抗是一种正义的行为,我们不应该抨击。不过,金占良表示,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激烈的反抗,也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的迁就,原因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会出现的结果不能预知。但是,社会可以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和素质,通过预防来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袁炯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