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广州看肿瘤可享医保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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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6:4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李可心通讯员王彤报道8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因患肿瘤病经我市有关医院介绍后即可前往广州5家指定医院看病,并享受医保待遇。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介绍,去年深圳市转诊到广州等外地医院治疗的参保人共7510人,其中肿瘤患者就占了63%。为方便参保人合理就医需求,市社保中心近日与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等广州5家权威肿瘤医院签订协议,将其纳入我市医保
据了解,以前我市的医保参保人得了肿瘤等重病需到外地治疗时,必须办理转诊手续,而且由深圳转出的医院还须分担一部分治疗费用。根据市社保中心与广州这5家医院签订的协议,从8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因患肿瘤病经市人民医院等14家医院介绍,可前往广州的5家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医保待遇享受,即在职员工可记账90%,退休员工可记账95%,我市介绍往广州定点医院就医的医院无须为此分担费用。 相关链接 具有介绍患者到广州就医资格的深圳医院 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中医院、市东湖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眼科医院、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中心医院。 广州5家指定肿瘤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和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