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订食品安全条例 不安全食品有望强制召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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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6:5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危害公众健康的不安全食品被发现后,生产经营者必须将其召回。记者昨日从广州市食品安全网上获悉,正在拟订中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完成了第七稿的起草工作,其中专门对召回制度作出了相关规定。 据悉,《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是今年广东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在向前往该局调研的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组汇报时透露,下一步将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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