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客车司机要上"黑名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1:3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电(驻京记者程福俊)昨天,记者从公安部获悉,针对客运汽车因超量载客频繁引发特大交通事故,公安部将从客运车辆源头严加管理并建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一年内有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当年不得再驾驶客运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两年内不得驾驶长途客运车辆。 据公安部相关人士介绍,公安部于5月中旬部署开展了全国范围的公路客运车辆集中
公安部要求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有关省(区、市)公安机关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监察、安监、交通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