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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民政局挖棺游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1:33 东南快报

  河南《大河报》7月18日以《老母亲“依然健在”却被勒令“起尸火化”》为题,报道了孟津县民政局错将健在的程俊川的母亲谢某认作死亡,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程家限时“起尸火化”,引起程家及乡邻的不满。

  据了解,在前往范村采访时,记者见到了那张“决定书”:“程小(上面改为‘俊’字)川:经查,你为母土葬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现责令你在2006年7月
7日前起尸火化。”落款为:孟津县民政局;日期是2006年7月5日。

  然而,孟津县民政局并不认为错下了“决定书”。他们认为举报人的叙述有根有据,知道“新坟头”的地点,而且确实在程俊川家的烟地里发现了新填土坑的痕迹。而程俊川说那是一些盗墓者挖盗洞留下的痕迹。

  后来,程俊川提议,把母亲送到民政部门,让举报人前来辨认,以确认其母亲到底是不是真的。但这一建议遭到拒绝,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现在在程家的那个老人是程俊川的姨妈。这一说法更激怒了程家人,是姨妈还是亲妈,可以到村里问问,也可以科学鉴定,为何要这样武断下结论?

  随后,在程家记者见到了程俊川的母亲谢某。老人今年73岁,坐在轮椅上,但不会说话。

  报道刊发后,不断有读者打电话反映孟津县民政局违法办案的类似事件,或谴责这些不可原谅的行为。孟津县的贾学强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一桩“骨灰游街”的“奇案”:2005年他父亲去世后,家人将其火化后把骨灰放进棺木,安葬在老家的一个山洞中。孟津县民政部门接到“举报”,误以为老人的遗体没有火化就土葬了,强行挖出老人的棺木,在上面写明老人的姓名、住址后,放在宣传车上进行游街“宣传”。

  此后,贾学强提起诉讼,状告孟津县民政局行政违法。2005年7月19日,孟津县法院认定孟津县民政局的行为违法。后来,此案又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法院判决生效后,孟津县民政局将老人的骨灰盒一直扣押在殡仪馆,不但不执行两级法院的生效判决,反而向受害者索要所谓的骨灰盒“存放费”。后来,贾学强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才将老父亲的骨灰盒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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