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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接受采访须提前报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2:20 北京晨报

  广州卫生局新规定遭媒体质疑

  晨报广州专讯 日前,广州市卫生局向多家市属医院发布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医院联络媒体采访和接受媒体采访,要提前两天将有关材料报送卫生局审批。此举引起了广州新闻媒体的普遍关注,并纷纷予以质疑。有负责医院宣传的工作人员认为,此规定会影响医院与媒体合作的积极性。

  前天,广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周国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卫生局日前给下属各单位的文件中,确实有涉及“医院及有关部门接受媒体采访都需通过卫生局审批”的内容。他解释,这一规定主要是便于卫生局方面了解医院宣传的内容。他强调该规定出台只是为了防止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不是他发表意见的时候他发表意见,把我们的正常医疗秩序搞乱了”。

  该规定出台后,各家医院对记者的采访明显提高了管理力度。某市属医院专门负责与媒体沟通的通讯员告诉记者说,现在涉及采访需要提前申请,这无形中增加了医院的工作负担。该通讯员坦言,这样一来医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医院联系媒体的积极性。

  广州市卫生局的该规定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广州市的数家媒体纷纷予以报道,并予以质疑。

  《羊城晚报》对此发表了题为《“温柔”昏刀》的评论,评论说:“无论是卫生局或者医院,都有义务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这种监督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就无可非议,也无需预约。但是卫生局今天所设的障碍,实际上是对宪法的精神动了阉割的刀子……”

  记者前天下午5时左右拨通了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熊远大的电话,他是卫生局的官方新闻发言人,但熊副局长婉言谢绝了采访。

  《信息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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