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市未实施廉租房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2:24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4月2日电 记者日前从建设部获悉,建设部通报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其中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其中福建省未实施廉租房制度的城市有:莆田、三明、南平、宁德、泉州、龙岩。
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已经有221个城市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地级以上城市的75.9%。其中,11个省、自治区,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福建、河南、云南、吉林、甘肃、内蒙古等6个省、自治区,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不足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