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争斗中夺棍打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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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2:29 京华时报 | |||||||||
遭卖票人嘲笑一怒动手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在争斗过程中,包子龙持棍将对方打死。昨天,包子龙被一中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17.5万元。 2005年12月9日晚11点,包子龙与女友经过昌平区一家影视屋时,售票员曹某招呼他
法院认定,包子龙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曹某被打后召集他人持械追打包子龙,激化了矛盾,也有一定责任,因而法院决定对包子龙从轻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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