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利用职务之便利挪用公款购房 医院会计获刑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2: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一个医院会计为了购买门面房,在自己手中没钱的情况下,打起了单位公款的歪主意,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公款90多万元。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挪用公款案,一审以被告人常红娟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常红娟原系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计,2003年6月,常红娟受单位指派,负责
从滁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收取交通事故伤员医疗费。2004年5月至2005年9月期间,被告人常红娟为筹款购买门面房,利用其会计的职务便利,从事故处理大队领取交通事故伤员医疗费后,盗用二院财务科空白预收款收据,假借二院收费员王某、刘某、支某等人名义私自开具二院预收款收据,并盗用收费员支某的工号和密码,在电脑上输入虚假的医疗费预收款数据,用于病人出院时冲抵医疗费,先后截留71名交通事故伤员医疗费913700元。2004年8月,被告人常红娟表姐吴某某因病在市二院住院时,委托被告人常红娟代为办理住院交费。被告人常红娟采取先在电脑中输入预交费数额,再私自开具收据冲抵医疗费的方法,截留吴某某住院费60000元。2004年10月被告人常红娟朋友熊某某的父亲因病在市二院住院委托被告人常红娟代为办理住院费,被告人常红娟又以同样的方法截留熊某某父亲医疗费4500元。被告人常红娟共截留73名病人住院医疗费978200元。至发案时有190900元,使用未超过三个月,另外,被告人常红娟接到事故大队通知后为交通事故伤员杨某某、叶某某垫付医疗费14835元,为王某某等10名交通事故伤员垫付住院医疗费42844元。另外,垫付二院招待费1550元,共垫付费用59229元,被告人常红娟至案发止,利用职务之便实际挪用公款728071元,后因房产涨价担心购买门面房后不能偿还所挪用的公款等原因,被告人常红娟未能购买门面房将赃款217900元以他人名义存入银行,将380000元现金存放家中,余款300000余元被其挥霍。

  被告人常红娟于2005年11月23日主动向本单位领导交待了挪用的事实,并退出赃款792100元。2005年12月8日被告人常红娟畏罪潜逃,同年12月12日到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并退出赃款107362元及用赃款购买的家用电器折抵公款,被告人常红娟截留赃款已全部退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常红娟身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728071元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并退清全部赃款,依法从轻处罚。

  (董立才 范勇 本报记者石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