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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及时撤销错误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3:0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21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王华)一件事情如果经过“公证”就会大大提高可信度,可是如今做过公证也不能“一劳永逸”,我市将建立起撤销公证书公告和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错误公证及时撤销。

  公证书在打官司时具有比别的证据更强的法律效力,因此一些人千方百计地“搞”到公证,有时不惜采取欺骗的手段获取公证员的信任。从现在起,我市将推出公证书公告和
通报制度,对全市各公证处今年3月1日后撤销的公证书,包括撤销主体、撤销时间、公证卷宗号、公证内容在相关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告,并通报全市各公证处,以防止同类错误公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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