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厅使用MTV将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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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3:07 重庆晚报 | |||||||||
记者昨天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国家版权局近日已经批复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标准,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具体收费标准将于近期正式公告。 据介绍,自2003年以来,唱片公司状告卡拉OK经营者侵权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频繁出现。著作权权利人、卡拉OK业者、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都希望尽快通过音乐和音像
KTV场所点播MTV收取费用一事的消息出来后,北京等城市的一些KTV的负责人称KTV只是提供了一个消费者使用版权的场所,实际上最终消费版权的是消费者。 据新京报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