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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青岛率先进小康 2015我省全面步入小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3:15 青岛新闻网

  早报财经专讯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山东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发的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对2005年全省及17个市的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进行了测算,并联合发布监测调查结果。监测结果认为,按近3年我省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平均速度计算,预计到2015年左右,我省可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

  农村全面小康监测体系主要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口素质、生活质量、民主
法制、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的18个评价指标。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标准≥6000元/人,平均受教育年限≥9年,平均预期寿命≥75岁,恩格尔系数≤40%,合作医疗覆盖率≥90%,养老保险覆盖率≥60%,生活信息化程度≥60%。

  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我省有10个市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超过了50%。我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50.1%,比上年提高了7.3个百分点,列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之后,居全国第七位。

  2005年,全省17市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依次为:威海市79.3%、青岛市78.3%、烟台市69.6%、潍坊市67.9%、济南市67.3%、淄博市65.7%、莱芜市58.9%、东营市56.1%、枣庄市52.8%、泰安市52.6%、济宁市49.4%、日照市45.1%、临沂市44.2%、滨州市43.6%、德州市36.8%、聊城市34.5%、菏泽市26.1%。

  山东东部地区的青岛、烟台、威海、潍坊4个市,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平均为73.7%,比上年提高9.8个百分点,估计到2010年左右,可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西部地区的菏泽、聊城、德州、滨州4个市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平均为35.1%,提升了8.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其余9个市)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52.4%,提高了7.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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