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称 卡拉OK厅使用MTV将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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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6:4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京报》报道 有关部门将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具体收费工作近期将在全国陆续展开。这是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自2003年以来,唱片公司状告卡拉OK经营者侵权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频繁出现。卡拉OK和盗版、网络非法下载等都被视为著作权侵权行为的“高发地带”。为此,全面解决卡拉OK歌厅使用音乐电视的版权问题已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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