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通过审议 南京启用保护名录制保护重要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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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6:47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21日,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为重要建筑的保护名录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保护条例》规定,南京实行重要建筑的风貌区保护名录制度。保护名录由南京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征求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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