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抢劫虫草灭门案三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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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7: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孙健丁伟武长鹏)7月21日,轰动全国的安徽省亳州市1·27特大抢劫灭门杀人案的三名主犯马金堂、申永利、王效辉,以及其同伙朱从亮被执行死刑。 2006年1月27日18时许,马金堂、申永利、王效辉三人经过多次密谋踩点后,以春节购买虫草送礼为名,窜至马忠效在亳州药材大市场经营的西藏冬虫夏草店内,按照事先的分工,由申永利控制被害人马忠效,王效辉用锤猛击马忠效头部数下致其死亡,又用锤将闻声
另查明,2004年11月12日晚,马金堂、申永利勾结另一名被告朱从亮,窜至河北省安国市城区东方药城大街袁义民家,用锤将袁义民、赵青丽夫妇击昏后,残忍地将二人喉管割断,抢走冬虫夏草4.8公斤、海马20余公斤和海龙1公斤,被抢物品价值137900元,又将袁义民身上现金2000余元抢走,后逃回亳州销赃、分赃。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马金堂、申永利服判,王效辉、朱从亮表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四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