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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年内出台 业内:自由职业者可能贷不到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8:0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备受老百姓关注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经通过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条款,是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将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处长宋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细则将在年内出台。”

  可能只能贷11万元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3月《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世时,“自由职业者有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消息就在民间引起轰动,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数以十万计的“没单位的人”翘首以盼福音的到来。

  身为自由撰稿人的仇兴杰,果断“打住”了他的购房计划。他告诉记者:“对我而言,只要推迟到下半年具体办法实行之时,再利用公积金房贷买房,就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他还以买一套40万元的房子、贷款28万元、贷款期限20年为例,打起了算盘:公积金房贷将比商业房贷节省3.5万元。即使减去机会利息成本,他仍能节省约3万块钱。

  仇兴杰正在沾沾自喜的兴头上,却被一位业内人士泼了“冷水”:“仇先生根本就不具备申请缴存公积金的资格,因为他不像注册会计师等人一样具备‘执业资格’。另外从目前情况来看,南京将跟上海、无锡一样规定月存缴额工资基数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计算,那么自由职业者的个人贷款额度可能仅为11万元左右,根本达不到一般人都能贷到的15万元。”

  自由职业者需谨慎乐观

  对于民间数十万热情高涨的自由职业者,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处长宋宁奉劝:“并非‘没单位的人’都能申请缴存公积金,所以不存在蜂拥而上的可能性。另外到底个人贷款额度能不能达到15万元,也将有明确规定。自由职业者需要谨慎乐观。”

  宋宁介绍,南京的相关细则将仿效上海和无锡,因为这两个城市的自由职业者已可申请缴存公积金并享受公积金房贷。“南京同样将严格界定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并与申请者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将规定,自由职业者须同时缴纳个人和单位双份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中须保留一笔沉淀资金,才能申请公积金房贷。在进行公积金房贷后,如不按协议每月缴纳公积金,公积金房贷利率将自动转化为商业银行房贷利率。”宋宁谈到一些预想。

  “相关细则将在年内出台。目前工作人员正在做调研。”宋于介绍,由于南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众多,情况复杂,因此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和准备工作,以保证细则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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